就短期来说,当受害者的好处是如此之多,以至于人们忽略了长期所带来的严重的自我伤害。
在紫雨老师的教学生涯当中,发现到一个很普遍的人性心理,就是喜欢把自己定义做一个受害者,然后把别人定义做施害者,然后乐此不疲地、无止境地控诉别人的伤害、自己的冤屈。
一开始人们是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跟自己玩这种把戏。后来,紫雨老师发现,即便他们意识到之后都好,大多数的人还是倾向于想要忽略这个事实,想要当作不知情,想要继续扮演一个受害者!
有句话说得好:你永远唤不醒一个装睡的人,你也永远帮不到一个把自己视作受害者的人!
因为,当一个人不愿意为自己承担责任——你永远扶不起一个想要继续趴在地上赖死不走的人!
根据我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发现,人们喜欢当受害者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:
1. 不必自我负责,马上感觉很轻松:
当一切的自责和罪恶感都可以推出去,那事情不管有多糟都好,都与自己无关
——我只是受害者而已,这一切都不是我造成的,你还要我怎样?
2. 不必改变,可以继续赖死不走:
——既然这不是我搞砸的,我就不必负责搞好它,我也没有必要改变。
这一切都是你、你和你的错,你们要负责收拾这个烂摊子!
需要改变的是你们,不是我!我没问题,我没错,我不必改变,但你们必须改变!
3. 可以证明别人是错的、坏的,自己是对的、好的:
——证明自己是对、是好的,有助于刷自己的合理性和存在感。
从小到大我们不是被教育要对、要好吗?
于是有些人宁愿一辈子趴在地上不起来,用自己落魄潦倒的一生来证明别人有多不对、证明别人对自己有多不好,所以自己今天才会落到如此田地!
为了证明我对你错,我好你坏,就算赔上终身的幸福也在所不惜!
4. 可以占据道德制高点,讨爱讨怜:
——社会总是同情弱者的,甚至人们还没有搞清楚状况之前,就先认定受害者一定是比较对、比较好的那一个,受害者指控的那一方肯定是大坏蛋、大流氓。
趴在地上不起来,有助于赢得社会舆论的支持,自己的肉体姿态虽然很低,但是自己的道德姿态却很高,对讨爱讨怜很有利,对利用舆论攻击对方也很有利!
5. 上瘾的当下,犯贱的开始:
——这个道理,要用文字来讲解不容易说清楚,但是如果你实际去在自己身上测试一下,你马上能够验证到紫雨老师说的是怎么一回事。
当一个人扮演受害者久了,久而久之就习惯了,对这种感觉上瘾了。
一旦上瘾了,就好像吸了鸦片一样,每天都要抽上几口鸦片烟,不然整个人无精打采,没有精神,大脑得不到足够强烈的兴奋刺激,会觉得活下去很没有意思!
同样道理的,一个对扮演受害者上瘾的人,一天不去悲叹一下自己的命运,去控诉一下自己拉来客串的施害者,就会觉得人生活着没有重心,心里空荡荡的,活着不知道要干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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